【本報訊】加入警隊多年的衝鋒隊警長涉於上周五清晨,在觀塘街頭向獨行女子「胸襲」後逃去無蹤。警方憑他逃跑時遺下的袋子將他拘捕。涉案警長被控一項非禮罪,昨解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庭上揭發他涉與另兩宗將軍澳少女遭揑胸案有關。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准他保釋候訊,提醒或有辦法找到三名女事主的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證人。記者:李啟發
現年28歲被告岑仲樑昨在數名身形健碩男親友陪同下,辦理保釋手續。之後有親友跟他調換襯衫,一同戴上口罩,然後沿停車場離庭。其間穿上被告襯衫的親友突然脫下口罩得戚說「影我吖」,記者發現為假貨,遂追向岑。護送岑的親友見記者走近,連珠炮發喝罵:「行×開啦、影乜×嘢呀、咪×影吖!」眾人終乘私家車絕塵而去。
當差六年現被停職
岑當差六年,警察公共關係科指他正被停職。他被控於本月15日,在觀塘協和街非禮一名女子,暫時毋須答辯。控方反對保釋時指,案發日早上7時許,女事主上班途中,突然遭岑迎面抓胸一下,她之後追截不果。警方憑岑遺下的袋子鎖定並拘捕他。警誡下岑承認不小心撞到女事主。附近銀行的閉路電視拍到案發經過,但未能攝下疑犯樣貌。
控方指由於手法一樣,警方懷疑岑與本月11日晚上7時半及14日凌晨近3時,在將軍澳行人隧道及小巴站發生的非禮案有關。兩案事主分別是一名19歲女學生和一名16歲少女,兩人均遭揑胸非禮。控方一度指岑是警員而反對保釋,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職業與是否批准保釋無關。
辯方則指無證據顯示岑另涉兩案,他效力警隊表現良好,願1萬元現金擔保及交出旅遊證件。裁判官最後准他保釋,等候三名女事主今日進行認人手續,以及讓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9月5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36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