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消防員黃曉風在將軍澳踏單車撞路牌鐵柱身亡,其子收受3,000元用鐵鎚打爛律師樓玻璃大門,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告表示願意賠償9,000元維修費,法官李素蘭認為被告在父親離世後,才知悉家人對他的關心未算太遲,判入勞教中心並望他找份正當工作,償還賠償金予家人。17歲被告黃朗祺(圖)於去年10月11日下午1時半,在金鐘遠東金融中心八樓的金葉大律師事務所,刑事毀壞玻璃門。案件編號:DCCC3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