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事主盧國豪自言因相信香港法治精神,堅持不認罪。在他搜集案件資料期間,更發現警方處理手法粗疏,不但未有向其他證人錄口供,連拍攝到車禍經過的屋苑閉路電視片段也沒呈堂。更令他感驚訝的,是警員竟以直尺量度彎曲的胎痕作呈堂證據。他正考慮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員過於輕視案件
「官司勝訴後,我返回辦公室,獲得英雄式歡迎。」盧國豪說,處理車禍的警員過於輕視案件,從呈堂證據可見對方處理手法粗疏。但他強調,拒絕認罪非為挑戰警方,而是因為相信香港仍有公義。
在庭上,盧國豪力數案中疑點,其中警方在一幅比例1:200的草圖,用直尺量度彎曲的胎痕,令他驚訝,「只要差之毫釐,數字已相當不同。以我建築師的專業推斷,連繪圖比例亦出錯,該圖正確比例為1:213」。法庭畢竟講求證據,專家報告成為關鍵。「當時想要尋找車禍重組專家,女友在網上一搜尋,得知盧覺強係呢方面專家」。最後盧覺強的專家報告技術性擊倒警方,讓盧國豪脫罪。
警方回應時表示,一般而言,警方會根據肇事司機及證人的證供、有關的證物、意外現場的狀況及相關的驗車報告等調查,因應需要進行有關化驗、科學鑑證及意外重組等,務求對交通意外的成因及責任作詳盡分析。若有足夠證據證實有人觸犯法例,定會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