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的士司機拿雨傘及長電筒與乘客短兵相接,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總幹事吳業培指,雖說是自衞,但涉事司機做法仍有不妥,因為拿着雨傘在手與惡客對陣,其實已可將自己置於犯法險地。他指黑夜駕的士危機處處,若同業見到「同人嘈緊交,情緒激動或者手持武器嘅市民截車」都要小心,不過無論遇到任何緊急事故,最重要是臨場執生,有需要應即時報警求助。
事件中的士司機報稱見到兩名惡男拿着鐵通及雨傘,懷疑因此沒有停車載客而惹怒惡客,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現行法例下,若的士司機停車及聽到乘客講出目的地後不肯接載便屬拒載。他補充,若的士司機發現截車乘客手持武器,在保障自身安全下可選擇不停車,便不屬拒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