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居民正式入稟 阻建屏風樓

美孚居民正式入稟 阻建屏風樓

【本報訊】美孚新邨居民昨正式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阻止發展商在前石油氣庫興建屏風樓,指地盤屬於美孚新邨第八期,地皮的剩餘地積比率及上蓋面積根本容不下一幢20層樓高大廈,要求推翻屋宇署署長批出建築圖則的決定。居民代表又批評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態度傲慢,似向居民示意「政府隨時歡迎你嚟告」。高院將於下月2日審理覆核許可申請。
十多名美孚居民昨在高院門外召開記者會及叫口號。曾參與「千人瞓街」行動的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阿牛」曾健成及公民黨的毛孟靜亦有到場支持。

美孚居民宣佈正式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阻止發展商建屏風樓。陸羽平攝

25歲居民獲批法援

先後有四名美孚居民申請法律援助,最後只有年約25歲的居民何美玲(譯音)通過資產審查,獲批法援。何在美國一間大學畢業,現從事服務性行業,04年購入美孚新邨一單位,現與父母同住。不過她昨未有現身記者會。
反對興建屏風樓工作小組召集人葉少舟表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回應居民訴求時,一副事不關己、隔岸觀火的心態,甚至建議居民用法律挑戰政府,示意「政府隨時歡迎你嚟告」。
其中一名美孚居民盧松昌認為,政府縱容發展商建屏風樓,當中可能涉及利益輸送及官商勾結,居民絕不妥協。
申請人何美玲在長達70多頁的入稟狀中,指屋宇署署長去年10月11日批准發展商祥達發展的建築圖則,是不合法的決定,並且不公平對待美孚居民。
入稟狀指,涉案地盤並非獨立地皮,而是屬於美孚新邨第八期一部份。整個第八期的可用地積比率為7.5倍,上蓋面積百分率上限為38%。第八期建成後,已使用的地積比率為6.74倍,上蓋面積百分率則為36.29%。

指屋宇署計錯面積

因此,現時第八期剩餘之地積比率及上蓋面積百分率,分別只有0.8倍及1.71%。祥達發展提交屋宇署審批的圖則,擬建樓宇的地積比率為3.5倍,遠超過剩餘地積比率,屋宇署不應批准圖則。
入稟狀又指屋宇署計算地盤面積時,錯誤將行人路及馬路納入範圍內。美孚居民30年來一直使用附近行人路及馬路出入,並支付維修費用,因此路權應該屬於居民。案件編號:HCAL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