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誡石禮謙議案否決

訓誡石禮謙議案否決

【本報訊】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代表石禮謙,2009年在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會議討論高鐵項目時,未有在發言時按議事規則披露自己作為港鐵獨立非執行董事,涉及金錢利益,被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動議作出訓誡,惟建制派群起護航指石禮謙已在立法會個人利益登記冊中作出申報,相信今次屬「無心之失」,結果議案在建制派反對下未獲通過。

認大意無申報利益

石禮謙發言時強調,一直未有隱瞞自己港鐵非執董的身份,當日發言只是從市民及社會利益出發,「冇涉及任何港鐵同個人利益」,承認一時大意未有在發言前申報,結果「瞓覺變咗訓誡」,認為對他提出「訓誡」並不公平。
建制派的發言重點大同小異,統統指石禮謙未有刻意隱瞞,因此情有可原。與石禮謙同屬專業會議成員的工程界代表何鍾泰指,石禮謙此舉只是「無心之失」,不應予以訓誡,更稱不少議員都認為毋須事無大小都要申報。
泛民主派重申,石禮謙無論有心抑或無意,也應尊重現有申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