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灣仔石水渠街一級歷史建築「藍屋」旁的金石樓,其中一名女住戶在60年代向親戚租住單位,但親戚後來去世,女住戶在沒有交租情況下繼續居住。女住戶昨入稟高等法院聲明她已逆權侵佔單位逾20年,業權屬她所有。
業主去世 居逾20年
原告女住戶曾笑,又名曾笑卿(均譯音),被告為涉案單位的原業主陳潔嫺的遺產代表。涉案單位位於金石樓5樓,記者昨到訪時沒有應門,街坊指原告已搬走。
入稟狀指,原告與丈夫在1968年,以月租220元向業主陳潔嫺租用單位,直至79年7月,陳因心臟病死亡,原告便沒有再交租,與丈夫及5子女繼續住在單位內。05年,原告丈夫離世,子女亦已全部搬走,單位只剩下原告獨居。
她指79至07年間,她與丈夫均有為單位繳付差餉、維修等開支,按《時效條例》,她已逆權侵佔該單位。
案件編號:HCA1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