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有貢獻毋須停牌

對社會有貢獻毋須停牌

【本報訊】林兆鑫侵吞港大近400萬元捐款及診金,醫委會判他停牌9個月。翻查資料,過往有醫生詐騙罪成後,先被醫委會判停牌3年,後來因再犯其他罪行被終身停牌;也有醫生騙房津罪成,但醫委會認為她「對社會有貢獻」而毋須停牌。

骨質疏鬆症專家呃房津

西醫周兆碩1990年因在學童保健計劃串同他人詐騙政府1,700萬元,被判監2年。他出獄後,醫委會聆訊判他停牌3年。但他在停牌期間,因不恰當存放危險藥物罪成,醫委會拒絕他的復牌申請,並表明他日後即使再申請,復牌機率不大。
著名骨質疏鬆症專家劉明珠,因騙取房津86萬元罪成,2005年醫委會對她進行聆訊,只對她的不誠實行為予以譴責,但指劉明珠在醫學研究上貢獻良多,並指保留她的牌照對公眾有貢獻,裁定她毋須除牌。其他較嚴重個案,包括聯合醫院前精神科醫生羅文友,因與病人有染,2009年被判無限期停牌,未來10年不得提出復牌申請。西醫曾權邦向病人處方「藍精靈」及使用假履歷,醫委會2003年拒絕復牌申請,判他無限期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