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前院長兼富豪御醫林兆鑫,因侵吞港大捐款及診金400萬元,09年被判監禁25個月,卻在去年中獲「釋前就業計劃」提早「出冊」。醫委會昨日按例就其刑事紀錄進行紀律聆訊,林透過代表律師承認控罪,但醫委會認為林兆鑫有預謀犯案,有違誠信,律師代表求情時也「看不出有悔意」,判罰停牌9個月,醫學界炮轟懲罰過輕。
記者:袁慧妍、陳凱迎
案情指,現年68歲的國際腸胃專科權威林兆鑫,03年9月至07年1月,身為港大臨床教職員,在瑪麗醫院診治私家症,診金應由港大及醫院以75%及25%拆賬,但林竟要求12名病人把合共13萬元診金,存入由他持有的公司GastrointestinalResearch(簡稱GR)銀行戶口內;06年院方揭發事件並成立調查小組,林兆鑫竟要求病人為他作掩飾。
案情又指,林沒有向港大申報與GR的利益關係,於03至05年,以港大醫學院名義,向3名名人籌募合共380萬元捐款,並存入GR戶口;其後又把戶口內300多萬元存入他與妻子的私人戶口。
林兆鑫於09年9月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重判入獄25個月。去年8月透過釋前就業計劃提早「出冊」。
林昨在醫委會接受聆訊時沒有答辯,辯方律師代表認罪,花兩個多小時求情,讀出港大副校長譚廣亨在林申請提早出冊時撰寫的求情信;又多次讚揚林兆鑫過去40年在醫學界及社會的貢獻;更辯稱林需要與捐款人打好關係,故把款項用來支付交通費及娛樂費,並指事件對病人並無任何損失,林亦已把款項全數歸還港大;律師更指林侵吞款項與執行醫生職能、照顧病人無關,故沒有專業失德。
看不出林兆鑫有悔意
醫委會不接受上述求情,反指作為醫生,不能把職能凌駕於誠信之上;犯案時他是有預謀且小心翼翼;對於求情時否認專業失德,醫委會看不出林兆鑫有悔意。醫委會商討後決定判罰林停牌12個月,但鑑於他對醫學界有一定貢獻,且有意於內地發展治療胃癌項目,停牌期減至9個月。負責昨日聆訊的主席蔡堅強調,參考過往案例,停牌9個月是「恰當,冇多冇少」。
本身是港大醫學院校友的關懷香港召集人郭家麒批評,林兆鑫被吊銷牌照9個月懲罰太輕,「佢本身被判刑25個月,反映佢所犯嘅罪唔輕」,他質疑,倘若干犯同樣罪行的醫生並非如林兆鑫般有名,「冇咁多人幫佢求情」,相信被判停牌的時間至少數以年計。郭家麒形容,醫委會今次已經「放佢一馬」,希望林將來不會重蹈覆轍,否則無法饒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