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慢性精神分裂症及有囤積癖的城大男生,聲稱為保護遺棄物,涉於去年5月至12月在校內偷去11名同學的USB手指等物品。觀塘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黃錦娟昨指,涉案物品明顯對物主有價值,不接納被告版本以為是遺棄物。被告確干犯罪行,但受精神問題影響,故押後至本月29日,待取兩份精神報告,被告是否適合接受醫院令。據悉被告擁有社工碩士及中國研究等三個學士學位。
稱囤積物為「朋友」
被控12項盜竊罪的39歲被告翁傑良,現為城大心理學文憑課程三年級生,昨獲准保釋外出。辯方指他無案底、無暴力或自殺傾向,非危險人物,醫院令無助他重投社會,希望考慮判守行為。被告雖持四個學位,惜因行為問題斷斷續續工作,是不能自控犯案,亦是受害者。
辯方續指,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接受門診治療,足以逐漸減少幻覺及幻聽至消失,再病發機會低。被告願意前往覆診,認為「自己係時候退休,要離開朋友(囤積物)」,故已收拾大量家中囤積物,亦沒有找貓隻溝通。被囤積物害至不能煮食和洗澡的被告父母,將搬返住所與被告同住,協助及鼓勵他。
案件編號:KTCC16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