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黃仁龍違基本法

博士:黃仁龍違基本法

【本報訊】香港教育學院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經理何榮漢博士(圖),不滿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早前在公開聲明中,一口斷定替補機制並無違憲,又指議員在任期內辭職後再參與補選構成濫用程序。何榮漢認為黃仁龍身為律政司司長,不應就涉及憲制爭議的題目,作出具權威性法律解釋及判斷,指他涉違反《基本法》,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佈黃仁龍的法律解釋無效,並要求他公開道歉。

要求宣佈法律解釋無效

申請人何榮漢擁有神學博士學歷,被告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何榮漢昨接受訪問時表示,有人批評立法會議員在任期內辭職後參加補選,計劃堵塞漏洞,他聽到後已覺得有問題。黃仁龍就替補機制公開聲明作出法律詮釋後,何決定採取行動,要求法庭宣佈黃仁龍的法律解釋無效,並要求他公開道歉。律政司發言人回應稱,不宜批評可能審訊的案件。
何榮漢對替補制度有個人看法。他認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基本法》保障了選民的參選權和投票權,補選作為本港選舉的固有機制,選舉權不應剝奪;議員依法請辭至參與補選並無違法,亦不應被視為濫用程序。他認為黃仁龍是企圖以法律手段干預政治爭議,侵害參選與投票人的政治權利。
何榮漢曾在香港基督教循道衞理聯合教會任職,於05年底及去年6月曾就政改方案呈請司法覆核,質疑政府違反《基本法》。
案件編號:HCAL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