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用癌症藥醫治黃斑病變藥劑師:有風險,不建議

勿用癌症藥醫治黃斑病變
藥劑師:有風險,不建議

【本報訊】私家醫生近年以肺癌或腸癌藥物「癌思停」(Avastin),代替每針費用為20倍的傳統藥物「樂舒晴」(Lucentis),治療老年黃斑病變,惹來爭議。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認為,外國研究雖證明兩款藥成效相若,但有關研究也指出,黃斑病變病人長期使用癌思停會否有嚴重不良反應,仍有待研究,不建議現階段便常規使用。

醫療保險或不涵蓋

樂舒晴每支針藥費用為8,000元,以每名病人每年須注射7至10針以防惡化計算,每年藥費至少5.6萬元,部份病人因不能負擔藥費無法治療。癌思停則可透過適應症以外的治療(Off-Labeluse,即以註冊用途以外的方法使用相關藥物),用於治療黃斑病變,每支癌思停可分10針,分別供10名病人使用,一針藥費僅400元。
崔俊明指,一份於《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刊載的研究報告,雖指出上述兩款藥物治療老年黃斑病變的療效相若,但該報告也同時指出,病人長期使用癌思停治療黃斑病變,會否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仍有待研究,故現階段不建議常規將癌思停代替樂舒晴使用;老年黃斑病變病人考慮使用癌思停時,也該考慮相關風險。
崔又提醒,病人要了解個人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是否包括透過適應症以外的治療使用藥物;病人亦應留意,私家醫生的診所內是否有足夠設備,例如無菌室或無菌箱,以確保分10針抽取癌思停時,並無造成污染,以免細菌經針劑入眼致盲。醫管局現不批准以癌思停代替樂舒晴,但局方將於年底與港大及中大進行研究,驗證兩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