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沙田博康邨低層單位的一名八旬婆婆,礙於所住樓層的升降機被封,每次外出也只能靠雙腳逐級上下樓梯,令患有退化性膝關節炎的她倍感吃力。婆婆多年來多次要求業主立案法團解封升降機使用,卻不得要領,她昨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法團殘疾歧視及要求賠償。
記者:陳詠詩、羅日昇
原告80歲老婦朱桂貞,獨居博康邨博安樓二樓一單位。據了解,朱婦的兒子時常探望她,兒子更要抱起不良於行的妻子上落樓梯。被告則為博康邨業主立案法團。
入稟狀指,原告83年起租住涉案單位,至02年購下單位。原告所住的博安樓分高低兩座,除二樓及頂樓外,其他樓層均有升降機直達。原告指,二樓的升降機口遭石屎封上,她於04年曾要求法團解封,但法團最終購置一部電動樓梯輪椅升降台協助有需要人士上落。惟原告認為使用升降台費時失事,要專人操作,不能使用自如,升降時亦引起震動。法團應解封升降機使用。
涉案博康邨共有8座,博安樓、博文樓及博華樓屬早期落成,二樓升降機出口被封,後期落成的大廈則沒有這問題。
原告所住的樓層多為長者住客。有同層老街坊指,83年入伙時該層已沒有升降機,初時問題不大,但年紀漸大,上落樓梯漸見吃力「冇事都變有事」,令年老住客寧願待在家中也不外出。同層住客七旬張婆婆更即場示範平日如何吃力上落樓梯,她大吐苦水謂:「啲後生成日叫我哋出街,唔係唔想出街,係出唔倒。」
有樓梯輪椅升降台
博康邨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兼沙田區議員陳國添指,法團04年接到投訴後已積極跟進,翌年向工程公司打價,在博安樓及博文樓二樓解封石屎牆須費115萬元,但業主大會否決工程。法團於是購入升降台改善情況,但使用率甚低,只用過七次。
陳又指,房屋署早於97年已解封博華樓低層的升降機石屎,遺下博安樓及博文樓未解決。他曾要求房署協助,但署方以物業已賣斷為由拒絕負責,目前工程價已達240萬元。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為能應付日後的大型維修工程,房署於每戶注資1.4萬元作為公共地方的維修基金。法團應向房署尋求協助,嘗試動用基金維修。
案件編號:DCEO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