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年以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將73幅土地批予私人會所、俱樂部、私人體育會或社福機構等提供服務。惟部份已成為高級會所,個人會費動輒幾萬至幾十萬元,且對外開放時間極少,令團體難以租用。民政事務局表示,55個地段土地契約將於今年底至明年陸續到期,建議續約時,將對外開放時間增至每月最少50小時,又取消團體不得在周末使用設施等限制。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對外開放時間仍然不足,認為收取數以十萬元會費的會所,應收取市值地價。
政府早年將73幅土地批予私人俱樂部、社福機構及公務員團體等,包括香港紅十字會、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香港賽馬會、多個遊艇會等。根據規定,有關地段的體育設施每周需開放不多於三次、每次三小時,供外界團體預訂使用。
不過,部份遊艇會、鄉村俱樂部只供會員使用,但一般個人入會費就高達幾萬至幾十萬元不等,其中清水灣鄉村俱樂部高爾夫球會籍更高達300萬元。
多數已申請續期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昨天討論「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民政事務局表示,55個地段土地契約即將到期,當中23份屬私人體育會會所,且大多數已經向地政總署申請續期。當局指出,現行契約條款於15年前制訂,已不合時宜,建議續約時,加強開放設施予外界團體使用,每月最少要有50小時或以上、不得在周末使用設施的條件也要取消,以及租用場地時毋須向政府當局申請等。
多名議員批評政策過時,要求政府以三至五年短期租約形式續約,其間應詳細檢討有關政策;另有議員不滿對外開放時間仍然不足,而收取數以十萬元會費的會所要付市值地價。
不過,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就不贊成以短期租約形式續約﹕「因為佢呢啲會所係一個好大型的經營,員工有好多、活動又好多,你一日話唔到畀佢聽究竟個檢討係咩嘢,就唔同佢簽一個長約,佢哋肯定會有好大關注。」
委員會最後通過無約束力的動議,要求當局以短期租約續約,完成公眾諮詢及檢討後,才進一步和私人會所延續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