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嫌貪污被捕,卻戲劇性回巢,更成功協助無綫賣盤,令人以為他已回復「六嬸」方逸華的愛將身份,六嬸會出庭打救他。但自從日前陳志雲律師反對六嬸作供,六嬸不幫契仔已露玄機。至昨日,六嬸的立場更是清楚明白,故陳志雲要打贏官司,只能靠自己。
總經理申報存灰色地帶
綜觀多名無綫高層的證供,均對陳志雲不利,尤以李寶安為甚。但陳志雲仍然表現輕鬆,每日展露招牌笑容。事實上,陳志雲的撒手鐧,似乎是關乎他與無綫的僱傭合約如何解釋,尤其是他按合約是否要申報外間工作。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便曾透露,陳志雲於95年簽訂的僱傭合約,是他賣身多年來的唯一合約,即使他升任至總經理一職,仍沒改簽新約。關於外間工作,合約上訂明他要向總經理申報,並獲管理層批准,但他自己已貴為總經理,他從事涉案外間工作,是否需要申報,實有灰色地帶。
當然,無綫高層的口供,一律是陳志雲要向上級申報及獲批准,才可賺外快,但合約條文的演繹,斷非立約一方可主觀決定,而是由法庭定奪。
無綫高層只剩陳禎祥一人,他亦是陳志雲前上司,暫未知會否作供。至於陳志雲會否出庭自辯,下周便有分曉。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