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四年賺百萬外快

陳志雲四年賺百萬外快

【本報訊】究竟陳志雲一年「賺外快」會有幾多?控方昨在庭上抖出陳志雲前秘書的兩個絕密檔案,顯示陳於05至09年四年間,單計其中15個項目收費,已達113萬元。陳志雲09年向當時上司陳禎祥申請,參與春天劇團主辦的《志雲飯局liveonstage》舞台版,演出三晚,每晚出場費達5.6萬元。春天賺170萬元,他再獲分紅兩成。

秘書代為報稅

控方將一個被列作證物的黃色文件夾交給陳志雲前秘書楊慧中(圖)查看,該文件夾上貼有「outsidejob(外間工作)」標貼,當中有31份涉陳志雲於05至09年接外間工作的文件。據主控官向楊讀出其中15項外面節目演出,四年來收費已達113萬元。其中陳於09年4月27至29日獲贊助將《志雲飯局》搬上舞台,他獲利尤見豐厚。
楊慧中另指,她會以日曆簿及電腦紀錄為基礎,替陳志雲報稅。09年廉署採取拘捕行動前,她便將陳志雲09年度參加的45項外間工作紀錄詳情,紀錄入電腦表格,準備替陳志雲報稅。據悉,當中只有11項已填收入。因表格尚未完成,故未能計出該年涉外間工作的收入。被問及為何表格尚未完成,楊笑稱「我日日有時間就會做,未做完,做緊途中你哋(指廉署人員)已經上咗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