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規用地國土部懲73人

涉違規用地國土部懲73人

【本報訊】國土資源部昨日公佈2010年土地違法問責結果。針對違法佔用耕地宗數多、面積大、土地管理秩序較亂的部份地區,共有73名政府以及國土部門負責人受到相關紀律處分。
今次土地違法問責由國土部、監察部和人社部聯合進行。根據通報結果,共有44名政府主要或分管負責人,以及29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受到紀律處分。
其中大同市副市長郝月生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大同縣時任縣長孫永勝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大同縣副縣長苑在雨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山陰縣副縣長段國強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垣曲縣副縣長劉社院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表示,本次問責是依據2009年度的衞片執法檢查結果展開的。
國土部對違法的事實進行認定,監察部根據國土資源部審核認定的違法事實,對地方提出的責任追究的意見進行審核。問責的目的是推動依法依規管用地,維護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