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三次停牌期間駕駛紀錄兼案底纍纍的汽車維修技工,今年3月停牌期間替客戶駕駛一輛平治跑車回車房維修,在吐露港公路超速爬頭,為逃避警方追捕,以時速160公里瘋狂飆車,與警展開長達15公里的追逐戰,最後失控撞車被擒。該技工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及藏毒六罪,被判入獄兩年及停牌四年,總計另三次停牌令,須停牌至2023年。
記者:蔡曉楓
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斥被告不理警告超速爬頭逃避警方,未有造成傷亡屬十分幸運,判刑須反映潛在危險;被告自88年開始犯案,多次被罰停牌,09年更干犯危險駕駛,應以接近最高刑罰三年作量刑。
以吸食冰毒減壓
曾犯下勒索、非法禁錮等43次案底的被告鍾權盛(36歲),其中15次紀錄涉及交通違例,包括1次危險駕駛、3次停牌期間駕駛,6次無牌使用車輛、兩次無牌駕駛等。截至09年12月他被判三次停牌三年。他昨承認危險駕駛、取消牌照期間駕駛、使用未有第三者保險、裝置欠妥及非安裝顯示器的車輛,以及藏毒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汽車維修,替客戶將涉案車輛由上水駛回九龍區的車房,他為怕被警方發現自己在停牌期間駕駛,於是加速越過雙白線及爬頭,此舉反而引起警方注意而追捕他,他怕再次入獄才試圖逃脫。被告為此感到後悔,承諾不會再駕駛,轉往餐廳工作。
辯方指被告吸食冰毒以減壓,其母及未婚妻的求情信,讚揚他為人孝順顧家,已向母親道歉,未婚妻打算年底與他結婚。
案情指今年3月20日零時40分,被告駕駛涉案車輛在大埔吐露港公路九龍方向高速越過雙白線,再越過前面一輛巴士,一輛警車開始追捕被告,不斷響號發警告,要求被告停車。但被告未有理會,以時速160公里瘋狂切線,駛經大老山公路,其間不時越過三條行車線兼爬頭,又不停閃着車頭燈及響按,嚇得其他司機急煞車或扭軚迴避。
警車追捕達十分鐘,被告在紅梅谷道失控撞向燈柱,車輛損毀嚴重,他受傷仍下車繼續逃走,最後被警員擒獲。警方在司機位車門位置發現一袋內有1.63克的冰毒。
案件編號:DCCC5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