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小巴公司董事 擅買保險多出雙糧挪用公款區議員賠1730萬

任小巴公司董事 擅買保險多出雙糧
挪用公款區議員賠1730萬

【本報訊】西貢區議員邱戊秀經營小巴公司期間,被指與三名董事共同挪用公司資金,捐款到自己名義贊助的內地小學、購買人壽保險、支取額外雙糧、花紅及交際應酬費等,遭小巴公司興訟高等法院追討99至05年間的款項。法官昨判邱等人敗訴,需向小巴公司歸還1,730萬元。 記者:彭嘉賢

邱戊秀昨對本報表示,要與律師商討判決,而且案件涉及其他前董事,他不宜評論會否上訴或是否有能力支付法官判定的金額。
原告是西貢(1、2號)(專線)小巴有限公司,被告是公司前董事邱戊秀、成吉祥、邱福祥及李俊明,以及前僱員林敏儀、黃麗娟及馮麗蘭(均為譯音)。

捐款沒正式收據

法官鍾安德裁定四名前董事違反董事責任,合共需向原告償還1,730萬元。三名前僱員則因為證據不足,法官無法信納是他們偽造或竄改申領應酬費的發票,裁定三人毋須負責。
法官在判詞指,四名董事辯稱原告以非正規形式運作,部份董事局同意的決定可能沒有記低,說法不可信。舉例捐贈給廣東梅縣一間小學的174萬元,並不是小數目,部份捐款竟沒有正式收據證明。
法官又指四名董事支取的款項,與董事局會議的決議有牴觸,甚至未曾獲董事局同意,包括捐贈綠色專線小巴總商會的三萬元、邱戊秀及成吉祥額外獲得的173萬元雙糧及花紅、額外支取的21萬元電話費開支。此外,董事局只批准四名董事用公款購買意外保險,四人卻擅自購買人壽保險並合共挪用35萬元支付保費。
另外,法官指原告有優先權購買其股東所出售的小巴,但邱戊秀於02年私底下與股東達成交易,當中所賺取的秘密利潤高達818萬元。

部份發票疑偽造

四名董事申領的交際應酬費亦有誇大,法官指部份發票曾經被人竄改或重複使用,並懷疑有偽造發票,因為簽發日期相差很遠的發票,其號碼竟是順序。
案件編號:HCA25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