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初在將軍澳踏單車失事身亡的休班消防員,其子在友人指使下替人報仇,收取3,000元報酬,到金鐘一間著名大律師事務所用鐵鎚打碎玻璃大門,被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涉案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刑事毀壞罪,還柙至本月18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任職廚師的被告黃朗祺(17歲),其父黃曉風於上月初休班時在將軍澳踏單車,撞向路牌鐵柱死亡。辯方求情稱,被告雖有襲擊案底,甚至在該案候審期間犯下本案,但他只收取友人報酬,不知內情便愚蠢犯案。
鐵鎚打碎玻璃門
辯方稱,自從被告父親上月離世,他已有所改變,協助母親辦理父親後事。被告已知錯,深感後悔。其父的同袍替被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會改過自新。控方指事件因報仇而起。
法官李素蘭認為被告雖不知內情,但他應知案發地點為律師行,基於他年紀輕,先索取感化官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判刑。
案發於去年10月11日下午1時半,地點為金鐘夏道遠東金融中心八樓的金葉大律師事務所。當時律師行一名女接待員看到被告在大門外查看門牌,她未有理會繼續工作,因律師行內有數名大律師仍在工作。
不一會,戴上手套的被告用鐵鎚猛打大門玻璃,大門的左邊玻璃碎裂散落地上。被告隨即循後樓梯逃走,女接待員報警。該門維修費為9,000元。
閉路電視留蹤影
警方翻查大廈閉路電視的錄影片段時發現被告,於同年12月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指友人白永恒提議給他1萬元作報酬,但他只收取3,000元。案發時白永恒(36歲)、葉聲揚(33歲)與他由旺角到金鐘,兩人給他涉案鐵鎚及手套。白指使他上樓犯案,自己則幫他「睇水」。
案件編號:DCCC3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