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統計處的信件,事由是二○一一年人口普查,全香港住戶之中,九成人作簡單調查,一成人作詳細調查。這一成人是隨機抽出的,抽中了我們家。
現在一切都電子化了,人口普查,政府派員上門調查,也可以由住戶上網填答問卷。
免得勞煩調查員上門,我就選了上網填問卷。
一條問題一條問題回答,看到一個量詞很有趣。其中有一條問題問現居單位中,有幾「伙」人居住?回答了之後,又問「這伙人」如何如何。
見之不由笑了出來,覺得住在這個單位中的並非親人,而是「團伙」。
在中文裏,「伙」有好的意思,如「伙伴」、「合伙人」等。但有時,「伙」的意思又不太好,比如「團伙」,那就是打家劫舍的味道了。如果說「一伙人」,那還好,要是「這伙人」,意思又不對頭了。
一個住宅單位裏住幾伙人,在香港也是有的。但一家人住一個單位,就不能用「伙」來形容。人家一家人有老有小,你想關心一下,會不會問:「你們這伙人平時都幹什麼了?」人家聽了,不罵你才怪呢!
要是把一家人稱為「一伙人」,那麼家裏添丁,有了新成員,那個呱呱才落地的嬰兒,豈不也像綠林好漢那樣「入伙」了?那麼有成員搬出去住,便是「拆伙」?有人逝世,是「散伙」?
我便如此,一邊笑着,一邊填着我家這伙人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