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房地產及高爾夫球會的內地富商曾偉,涉嫌向兩名工商銀行主管人員提供逾400萬元,作為助他延遲還款的報酬。三人被控提供及收受利益等16項罪。其中一名主管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本月20日待背景報告判刑。曾偉因棄保潛逃被法庭通緝。
首被告陳寶奎(50歲)案發時為工商銀行亞洲企業業務部主管,昨承認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餘控罪存於法庭檔案;次被告陳翊耀(43歲)當時任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現為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否認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及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案件明日開審,辯方將申請剔除兩項串謀洗黑錢罪。控罪指次被告07至09年間,收取曾偉五瓶名貴紅酒及一枚寶格麗手錶,以及合共250萬元現金作為協助曾偉延遲還款的報酬,以及處理該250萬元。
曾聘梁錦松作顧問
第三被告曾偉(47歲)是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指他涉於08年至去年間,向首兩名被告先後提供200萬及230萬元賄款,以及一部諾基亞E66型號手機。由於曾偉昨缺席聆訊,故暫委法官沈小民向他頒發通緝令。
案情指,曾偉於06年起向工商銀行借貸,至07年曾偉申請二億元貸款,由首及次被告處理獲批。至09年間,曾偉七次向銀行申請延遲還款,均由首及次被告處理,其中六次成功延期。曾偉於09年8月給予首被告100萬元作報酬,至去年10月5日又約首被告到文華東方酒店會面,將230萬元現金給首被告作報酬,兩人當場被廉署拘捕。
曾偉是內地知名富商,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曾聘前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作顧問,在北京等地經營房地產及高球會,他亦曾任海南省政府秘書及招商銀行總行行長助理。
案件編號:DCCC13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