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勒索o靚模 曾是被告女友

疑遭勒索o靚模 曾是被告女友

【本報訊】英皇新晉男歌手馮浩男(Jerry)及其生意拍檔涉嫌用裸露影片勒索o靚模10萬元案,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透露,涉案o靚模是馮生意拍檔的前女友,她從事夜總會公關,不時出入時鐘酒店,而馮致電勒索時以拍檔及事主熱戀時僅兩人知曉的暱稱來稱呼她,成為破案關鍵。
兩名被告依次是李偉廉(26歲)及馮浩男(21歲),均報稱從事市場推廣工作。根據商業登記,二人為生意拍檔,今年3月成立名為StarEastInternationalManagement的模特兒公司。兩人被控一項勒索罪,暫毋須答辯,准保釋候訊,案件押後至8月9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去年參加英皇新秀歌唱大賽的馮浩男,面容憔悴,保釋後被問會否擔心前途時不發一言。英皇高層霍汶希回應說:「公司決定中止佢份合約,佢身份再唔係我哋英皇嘅歌手。」

被告新晉男歌手馮浩男(左),獲准保釋。

憑暱稱揭發被告身份

控方庭上透露,23歲女事主X小姐是首被告的前女友,現任車行文員,曾做夜總會公關及兼職o靚模。據悉,她於08至10年做o靚模,偶然出入維多利亞時鐘酒店。控方指,本月23日晚上約10時,X在尖沙嘴逛商場時接到勒索電話。一名男子向她表示,如果她不希望在時鐘酒店「維記」拍下的索K及裸露影片在網上流傳,便要交出10萬元。X聽罷中斷通話,該名男子隨即再致電她,她未有接聽。稍後她翻聽留言信箱,發現該男子談及如何交收勒索金額。
X細想該男子曾以一暱稱來稱呼她,她記得那是她與首被告拍拖時常用的暱稱,外人無從得知,遂於次日向警方舉報。警方接報掩至兩人在尖沙嘴的辦公室,當場拘捕二人。警員在辦公室撿獲一張SIM卡,證實是致電X勒索所用。馮向警方承認,首被告指示他向X勒索,勒索金額亦是首被告訂立。控方指兩名被告沒有案底,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准首被告以一萬元保釋,馮則以二萬元現金及二萬元人事保釋,其間不得接觸證人及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KCCC2527/11

勒索案被告李偉廉(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