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殺大陰謀」尾段,犯人被問吊一幕,令我想起「綠里奇蹟」中無辜的犯人坐上電椅的一幕。「綠」曾是我至愛的電影,但是,毫無疑問,「驚」的深度超越了它。
故事背景是南北戰爭結束後的美國,總統林肯被刺殺後,軍事法庭為平息北方民眾的公憤,同時,也為了報復,違憲在嫌犯未得到公平審訊的情況下將他們處死,其中一個是在逃從犯的母親,也是唯一一個女性。這宗案件,成為推進美國法律體系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催生了陪審機制。結果,從犯受益於新機制,反而無罪釋放。這個,正是電影最引人入勝的地方。
為女嫌犯辯護的律師由始至終都不肯定當事人是清白的,他不是包青天,不是要還無辜者一個清白,他為他對法律和公民天賦人權的信仰而孤軍作戰,面對強權、公眾輿論、南方人的質疑、北方人的杯葛,以及親友的疏離,義無反顧為嫌犯爭取在民事法庭公平審訊的權利。
雖然,陪審機制不是全無漏洞的完美機制,它有它的缺陷,它有可能令罪犯逍遙法外,但是,尊重憲法精神,卻是一個國家立國之本。當國大於法的時候,最終會淪為人治,當權者的旨意就可以把未曾得到公平審訊的嫌犯送上刑場。這個,對今時今日的強權國家又何嘗不是一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