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息透露,港交所(388)已於上周末段,向有興趣參與提供「人證港幣交易通」(TSF)的銀行,發出TSF法律框架草稿文件,建議條款包括,銀行在首階段最少參與18個月的港元兌人民幣外滙兌換承諾,銀行會因應人民幣離岸市場現貨價(CNH)水平,每早在股市開市前,擺放經機制下的港元兌人民幣買賣價,差價最闊為300點子。
據悉,3間發鈔行均收到TSF法律草稿,港交所期望銀行可盡快於7月初回覆參與意向,惟具體安排仍會保持磋商。滙豐銀行發言人承認,已收到TSF文件,正與相關機構研究細節,內容則不作評論。其他兩行暫未有回應。
業界認為,仍須就草稿內個別條款,尋求行方法律意見,特別是在CNH市況完全欠缺流通性,或出現環境突變時,是否可算為「不可抗力」因素而暫停提供兌換保證。
CNH昨日定盤買賣價,分別為每美元兌6.4760及6.4780人民幣,因流通性高,故差價僅約20點子。消息說,TSF參與行應不會參考早上11時15分公佈的CNH定盤價水平,才決定港幣兌人民幣買賣價,因理論上港股早上9時一開市,銀行便要擺放TSF買賣價。
港交所盼銀行7月回覆
若沒有經紀行提出兌換要求,即使TSF在一段時間內沒有買賣,亦可理解。但業界關注,若有突變因素,令CNH交投完全「乾塘」,銀行是否仍須保持開價,當中的風險及困難尚要審慎評估。
TSF安排是為支持本港人民幣股票市場發展,按預期最快9月推行,為沒有足夠人民幣但欲參與二手市場人幣股票的投資者,提供人民幣資金兌換備用。草稿建議,參與行首階段最少承諾兌換期為12個月,其後若終止服務,要提前6個月前通知,即一開始最低參與期為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