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違、買房子、信號 - 古德明

久違、買房子、信號 - 古德明

問:貴欄說Longtimenosee是「好久不見」的不正規卻通用說法,但六月十九日無綫電視《星期日檔案》卻說「在英語國家用這句話,人家會以為你是儍的」。又貴欄說「『賣房子』一般叫tosellahouse,『買房子』則叫tobuyahome」,但《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whim字條有以下例句:Weboughtthehouseonawhim(我們一時興起,買下這房子)。《星期日檔案》和《牛津高階》是不是都錯了?
答:Longtimenosee一語的來源、用法,不必再說。而讀者的問題,《牛津高階》long字條下的注釋,可代我回答:「Longtimenosee(informal):usedtosayhellotosomebodyyouhavenotseenforalongtime(longtimenosee是俗語,用來跟久違的朋友打招呼)。」
至於Weboughtthehouseonawhim這一句,則當然沒有錯,tobuyahome、tosellahouse等只是「一般」說法。《牛津高階》收有homebuyer一詞,注釋是「apersonwhobuysahouse,flat/apartment,etc」,可見「買房子、套房等的人」一般不叫housebuyer,但tobuyahouse、housebuyer等文法上是絕對正確的。
問:「信號」和「訊號」要譯做英文,怎樣分別?
答:中文習慣說的是「信號」,「訊號」這寫法較少見,和「信號」有什麼分別,我不知道,也不認為「信」須改為「訊」。無論如何,「信號」或「訊號」英文都是signal,例如:Theirdistresssignalhasbeenpickedup(有人收到他們的求救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