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億萬富豪榜上,「股神」畢菲特(WarrenBuffett)身家,向來數一數二。但這是個不一樣的富爸爸,他一早公告天下捐盡身家,不要子女靠父蔭,要子女走出自己的人生路。作為他的幼子,彼得.畢菲特(PeterBuffett)這個「富二代」就說,他從來沒想過繼承父親的財富,「對我來說,擁有愛我和支持我的父母才是最重要」,父母也支持他做自己喜歡的事。富爸爸教導下,富二代未必都是二世祖。
53歲的彼得含着金匙出世,但他最近到新加坡出席慈善活動時,說從沒想過繼承父親的財富,而在他的生命中金錢並沒扮演重要角色。「當爸爸的名字出現在富豪榜,我對媽媽說,我們還是住在一樣的房子,父親每天自己開車去上班,在家還是穿着同樣的運動褲,我們還是一樣的我們。對我來說,擁有愛我和支持我的父母,才是最重要。」
支持孩子做自己熱愛的事
畢菲特身家逾500億美元(3,900億港元),子承父業天經地義,彼得讀大學時,也考慮過以後投身金融業。「我曾經想過,爸爸在投資領域如此成功,我最少也該考慮一下做這行。」畢菲特見他有興趣,跟他認真討論,還拿了一些公司的年報給他看,結果彼得「發現這根本不適合我」。畢菲特支持孩子們做自己熱愛的事,彼得因此沒投身華爾街。
沒有承傳父親衣鉢做「股神第二」,彼得不愛投資愛音樂。他19歲時,爺爺賣掉農場分了一筆錢給他,畢菲特把這筆錢換成自己公司巴郡(BerkshireHathaway)的股票,約值9萬美元(70.2萬港元),任由彼得決定怎樣用──這樣一個開頭,當然已羨煞千千萬萬別人的兒子。
賣股票圓音樂夢 奪艾美獎
但幫了一個開頭,其他靠彼得自己了。彼得曾說:「假如我說自己的生活樂趣是撿垃圾,父母看到我整天呆在垃圾車上,都會高興。」毅然賣掉股票並離開史丹福大學,彼得選擇到三藩巿開展音樂事業。
經歷許多挫折後,他終於找到一份廣告工作維生。1991年奧斯卡最佳電影《與狼共舞》中的《火舞》配樂,就是出自他的手筆。他後來更獲得艾美獎(EmmyAwards),目前是作曲家和製作人。若當初他沒賣掉那些股票,現在約值7,200萬美元(5.6億港元),可以做大富翁,但他從沒後悔。
爸爸要捐身家,身為兒子的彼得不驚訝,「我們一直都知道他會這樣做」,只是遲早問題。彼得也繼承了父親的教育方法,不讓非親生的前妻雙胞胎女兒做「二世女」,她們年過30,在三藩巿的零售商店做售貨員,生活得很快樂。
彼得和爸爸一樣熱衷慈善,專注向發展中國家少女提供教育和醫療服務。他對自己的事業和慈善工作,都很滿意。他說:「若我繼承爸爸的財富,有甚麼意義?若我創造屬於自己的成功,我就能自豪地說,這是我的事業。」
新加坡《聯合早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