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提出的立法會直選議席替補機制,不但推銷過程粗暴,有關安排亦漏洞百出,既剝奪了市民的補選權利,亦嚴重扭曲了民意,高票當選的議員一旦不幸過身、因病辭職,會由先前選舉的落敗者補上,令缺乏足夠民意支持,得票率低,甚至政治立場南轅北轍的候選人都可補上,變相強姦民意。
從宏觀的憲制角度出發,議員在任期間一旦辭職、失去議席,竟然毋須經過補選程序,就由落敗候選名單中,最多餘票的候選人補上。大律師公會早前已表明,替補機制違反《基本法》第26條市民享有選舉權及被選權、第68條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的規定。
從實際運作而言,替補機制更是漏洞百出。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曾撰文指出,以08年九龍東6張名單為例,若梁家傑辭職會由陶君行補上。陶君行再辭職則胡志偉頂上,「再有議席出缺時,已經沒有人替補了,因為所有候選人都沒有餘額」。
此外,選民每次選票只投一票,選出一張名單,政府至今都未能合理解釋,選民如何在一次選舉中,運用一票既要選出心儀的立法會議員,又能明確交代一旦議員中途離職,民意授權應由誰人補上。
扭曲比例代表制
職工盟議員李卓人批評,所謂的替補機制,最大問題是扭曲了比例代表制下,由選民選訂代表不同立場的政治光譜。李卓人解釋,每次投票結果,都會反映選民在各區選定那些政治光譜的候選人代表自己。以新界東選區為例,若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辭職,補上的會是自由黨的田北俊。「長毛係代表一班基層民主派,如果由田少補上,根本就反映唔到呢一批選民嘅聲音」。
替補機制魔鬼細節及例子:
特區政府為封殺去年「五區總辭,變相公投」,今年五月強行推出一套沒有公眾諮詢、剝奪市民補選權利的「替補方案」。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當地區直選議員辭職、去世或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時,其議席即由在上次選舉中,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人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補上。若辭任議員所屬的名單扣除當選議員的選票基數後,仍獲最大餘數得票,該名單的首名未當選候選人,則可填補出缺議席。以下將引用2008年立法會選舉作例子,倘五區最高票數名單議員出缺時,五個議席的變化。
香港島
2008年立法會選舉,香港島選區得票最多是公民黨名單,取得82,600票,陳淑莊及余若薇取得兩席。假設陳淑莊辭職,其議席將會由只得20,523票的勞永樂補上。
九龍西
九龍西選區,民建聯李慧琼名單以39,013票成為票后。假若她在任內失去議席,排第二的鍾港武卻無望上位。民建聯的出缺會由取得17,259票的公民黨毛孟靜補上,屆時區內最具民意基礎的民建聯將絕迹西九。
九龍東
九龍東,民建聯的陳鑑林名單以53,472票成為票王。一旦陳鑑林下台,其出缺會由「死對頭」,只得28,690票的社民連陶君行自動補上,同樣,東九龍也會因此再沒有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
新界西
譚耀宗、張學明兩人08年以92,037票雙雙入局,假如譚耀宗辭職,逾九萬票也會變得無用武之地,因為只取得27,910票的張超雄是各名單內獲最大餘數票的一位。
新界東
新界東,民建聯的劉江華名單取得102,434票,是全港票王,順利帶領新人陳克勤入局。假如劉江華失去議席,名單內第三位的莫錦貴不能補上,因自由黨的田北俊有28,875票,可以取代民聯建的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