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剝奪政治權利

被剝奪政治權利

【本報訊】曾經代表胡佳的律師李勁松表示,雖然胡佳已出獄,但他仍然被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即未來一年他失去的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獄中獲歐洲人權獎

下月滿38歲的胡佳,1996年畢業於北京經濟學院信息工程系,同年加入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又擔任北京電視台的環保節目《走進自然》的編導。1999年至2000年,他曾是香港地球之友的北京辦事處工作人員,之後投身抗愛滋病工作。2004年與朋友在北京成立北京愛源匯教育研究中心,從事非牟利的愛滋病公益活動。近幾年,他積極參與維權和多項社會行動,包括在清明節期間組織紀念六四15周年、與十多名中國保釣人士到日本駐北京大使館前示威,抗議日本在釣魚島修建燈塔,以及絕食聲援維權律師郭飛雄、高智晟等。2006年2月,他被公安秘密拘留達41天才獲釋,此後一直被公安監視和滋擾。
2007年底,胡佳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翌年判入獄3年6個月。當局指胡佳先後在境外網站發表兩篇文章,惡意造謠、誹謗及煽動,妄圖達到顛覆中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2008年10月,他獲歐洲議會頒發「薩哈羅夫人權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