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追蹤:中港稅局洽釐清股息稅

財經追蹤:中港稅局洽釐清股息稅

就H股股東股息稅率疑雲,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表示,會按照中港稅務安排協定辦事,但同時指香港居民與非香港居民將會有不同處理,有關詳情正致函香港稅務局釐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則回應說,稅務局正積極與國家稅務總局聯絡,釐清香港個人居民如何享受香港與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安排所訂定的較低稅率,以及有關的執行和操作細節。
由於國家有關稅務豁免條例今年初廢止,今年開始個人名義持股的海外H股股東股息稅率為20%。不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日前指出,按照香港與內地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本港企業和個人股東均只須支付10%股息稅。

內地致函港稅局講解詳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官員對本報表示,已經向香港稅務局寄發有關徵收H股股息稅的通函,再次明確H股股息稅詳情。他指出,H股股息稅率的徵收,會按照中港兩地稅務安排協定辦事。
對於陳家強表示,根據中港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本港企業和個人股東均只須支付10%股息稅,然而近期不少國企H股,卻向股東先行預扣20%股息稅款,兩者之間出現差異,該名官員表示,部份上市公司預扣稅款,只是不清楚稅法,先行預扣,最後是會按稅法訂明的稅率,安排扣稅。至於日後是否涉及退稅,他指一切按程序辦事,該做的會做。
他又指出,一般海外H股股東所繳稅率為20%,但香港與內地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下,香港居民將可享有10%稅務優惠。
過去近兩周,已有逾10家H股公司公佈,預扣境外個人股東20%股息稅;但株洲南車(3898)日前公佈,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4年5月頒佈的通知,境外個人來自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息,獲豁免繳交中國個人所得稅,該公司正符合外商投資企業資格,故毋須代為扣稅。
記者:周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