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我食藥後為甚麼仍未見效?是不是這藥沒有用?」「我不要藥物,食了藥至少要等十年才能排出體外!」藥劑師在執業生涯中聽過不少次這兩句話,同時亦困擾了很多香港人。藥物發揮功效以及藥物要多久才能排出體外,關係到個別藥物的動力學,會受很多因素影響。
藥物生效時間各異
口服藥從吞下肚後,在體內經歷溶解、吸收、分佈、轉化、排出。這幾個步驟控制了藥物很多特質。至於藥物需多久才會發揮功效,則視乎它在體內的濃度。這裏指的是藥物要多久才能在目標器官積存至治療範圍的濃度,與溶解、吸收、分佈有關。藥物的溶解吸收受其化學結構及劑型等影響。
俗稱舌底丸的GlycerylTrinitrate在舌下溶解吸收到達心臟,發揮效用擴張血管是數分鐘內的事。一般止痛藥片在消化道分解吸收,發揮功效需約一小時;有些藥物如抗抑鬱藥,則要一至兩個星期才能發揮療效,改善情緒。因此,藥物起效的時間各異。一般口服藥大多需要時間溶解吸收,未必一食便見效。
另一個疑慮則是藥物會在身體逗留多久,其實藥物一般會隨尿液或糞便排出體外。藥物的半衰期(即把血液的藥物濃度減少一半的時間)主宰了藥物在體內逗留的時間。一般藥物大約經五個半衰期便會排走97%。清楚認識藥物便能安全又有效地使用藥物,令身心得到保障。
註:《知藥用藥》專欄完結
撰文: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逢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