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一傑醉駕判社服令

蔡一傑醉駕判社服令

【本報訊】草蜢成員蔡一傑上月夜訪藝人好友伍詠薇香閨後,駕駛名貴賓利跑車回家時失控鏟上行人路,警方事後發現他呼氣酒精含量超標兩倍。蔡一傑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酒駕駛兩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160小時,罰款1.2萬元及停牌2年,停牌期完結前須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現年44歲的被告蔡一傑穿上整齊西裝,架上黑框眼鏡,在兄長蔡一智及太太、經理人林珊珊、陳淑芬等陪同到庭。等候判刑期間,蔡一傑面容繃緊,顯得憂心忡忡。

蔡一傑未有回應記者提問,只表示多謝關心。黃文成攝

罰款1.2萬 停牌兩年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判刑指,醉酒駕駛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應判以監禁式刑罰,但認為本案不涉重複酒後駕駛、造成傷亡及呼氣酒精含量大量超標等元素。
裁判官續指,事發時被告受酒精影響,不能控制座駕,在短短200米路程內已連撞三次,致兩邊車身損毀,幸事發在假日,沒有過路學童或上大學的學生,否則情況會更嚴重。裁判官認為不能僅以罰款及停牌了事,考慮被告認罪、所有求情因素及他過去參與的義務工作,判處社會服務令160小時,兩罪共罰款1.2萬元及停牌兩年。
蔡一傑即時交出駕駛執照,其後在律師陪同下繳交罰款後,並與兄嫂及林珊珊等登上白色七人車離開。蔡一傑先送律師到灣仔,接着便返回薄扶林寓所。記者在大廈外問蔡一傑會否慶祝,他只說:「多謝關心。」問他是否留在家中?他說:「我會喺屋企休息。」

撞毀鐵欄郵筒街井

案發於今年5月1日早上7時40分,蔡一傑駕駛跑車,沿薄扶林沙宣道上斜,駛至8號外鏟上行人路,撞毀鐵欄、郵筒及消防街井。跑車繼續衝前200米,駛過對面行車線防撞欄,再反彈回原本行車線,碰上防撞欄始停下。
蔡的座駕損毀,右前臂擦傷,但拒絕送院治理。警方到場調查,發現蔡100毫升呼氣中有高達82微克酒精。至早上10時在警署再測試,仍有66微克酒精,超標兩倍。辯方早前求情,指蔡喝過少於四杯紅酒,其後睡足四小時才開車。
案件編號:ESCC24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