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雲涉貪案》
【本報訊】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昨在區域法院完成第四天審訊。連日聆訊,每逢小休及散庭時間,陳志雲均會進入法庭會議室,與律師團隊密謀對策。惟所有與會人士、包括代表他的資深大狀,每次開會前均須繳出手上iPhone才可入房。有法律界人士形容事件不尋常,可能與本案性質特殊有關。有私家偵探則指iPhone是易遭竊聽的高危手機。
記者:楊家樂、陳曉薇
控方昨日只傳召一名證人作供,聆訊短短十分鐘完成。散庭後,叢培崑帶笑定睛望着陳志雲,手持涉案文件與陳研究。陳亦隔着律師席靠近叢,態度親切。
其後陳志雲與代表律師鄧耀榮走入控方會議室隔壁的房間閒談,叢培崑與陳永孫亦先後進出聊天,氣氛仍見輕鬆。
惟當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狀謝華淵及曾任暫委裁判官的大狀陳永豪進入會議室時,陳志雲陣營一員立即趨前,禮貌地接過兩人手上iPhone。房內的陳及鄧亦將個人iPhone交給他保管,然後四人才關門密談。
管手機者自嘲似小販
其實自首日聆訊以來,陳的陣營每次開會,都有「託管手機」的習慣,從無例外。記者詢問一手拿着四部iPhone的男子,他婉拒作答,只笑稱自己像手機小販。
待會議完畢,記者追問兩名大狀是否怕被竊聽才繳出手機。謝笑稱只是「怕嘈」,陳永豪笑謂「怕重」。記者隨後追問陳志雲「點解入間房要收咗啲電話」,他先是一呆,幾秒後才定過神來,笑而不答。
大律師陸偉雄形容事件不尋常,鮮有聽聞。他本人亦從沒有這習慣,始終手機內藏私隱資料,亦可能會有敏感來電,交給別人保管有欠穩妥。但他明白「呢件案件一路都咁高調,辯方為咗不容有失,可能會小心啲」。
陸又謂自從電影《竊聽風雲》上映後,法律界傳言手機會遭人用作偷聽器,令部份行家擔心。但他補充,「清者自清,又唔係講違規嘢,冇理由做到咁盡」。
私家偵探指非新鮮事
私家偵探張大偉表示,智能手機被人利用成為竊聽工具已非新鮮事,只要目標手機被有心人以近距離發送相關軟件,便會隨時遭偷聽,即使關上手機亦無濟於事。據他所知,很多大型公司已禁止員工攜帶手機開會。
張續指,只要將手機的電池拔出,理論上可解除遭偷聽的威脅,惟因iPhone的內置電池不能取出,故iPhone無論在被竊聽或盜取數據方面,均屬高危機款。
iPhone自07年面世,全球已售出逾億部。根據統計,截至去年4月,香港有30萬人使用iPhone,人口滲透率達5.26%,全球排名第七。
案件編號:DCCC1214/10
下周一預告
控方傳召新濠天地兩名高層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