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逆權侵佔大廈外牆敗訴老鞋檔被迫清拆

求逆權侵佔大廈外牆敗訴
老鞋檔被迫清拆

【本報訊】在銅鑼灣白沙道後巷開業半世紀的八旬鞋匠,有不少名人顧客光顧,包括商人呂志和、藝人江欣燕及曾江。鞋匠40年前在旁邊大廈外牆架設鐵架,擺放客人待取鞋物,遭外牆業主陳樹渠家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非法侵佔。法官昨判鞋匠敗訴,下令他28日內拆除鐵架及支付訟費。
記者:彭嘉賢 陸羽平

現年八十多歲的鞋匠鄺佳昨在鞋檔向記者表示心情很差,不願多談,暫未與律師商討。在鞋檔幫忙的一對子女則透露,父親經營鞋檔逾半世紀,養活六名子女,鞋檔提供擦鞋、補鞋及配鞋墊服務,有客人會拿名牌鞋來配鞋墊,或是不捨得棄掉穿得舒服的舊鞋而要求補鞋。

客仔不乏城中名人

鄺伯的子女透露,父親的客人中不少是有錢人,例如銀河娛樂主席呂志和會親身到鞋檔要求擦鞋,藝人江欣燕及曾江也曾光顧。他們續指,若外牆業主可以通融,事件不會弄至如斯地步,不過父親仍然有上訴機會。有幫襯鞋檔10多年的女街坊蕭太謂:「呢度手勢好,價錢公道又合理,銅鑼灣好難搵到呢啲鞋匠。」
鞋檔的鐵架高8呎、闊6呎、厚1呎,架在白沙道15號的大廈外牆,大廈業主為已故教育家陳樹渠家族旗下的信寶集團有限公司。
原告信寶集團指鐵架非法侵佔大廈外牆,要求鄺伯拆除及賠償損失。鄺伯則提出逆權侵佔,指1957年開始在白沙道與啟超道之間的後巷經營鞋檔,72年起在外牆架設鐵架,84年將鐵架擴大,再於86年在架上加設頂篷,避免鐵架被陽光照射及被雨淋濕,其間業主並無干預。

官判敗訴兼付堂費

特委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物業本身必須屬於可準確量度邊界及範圍的立方體,才能被佔用。鄺伯聲稱逆權侵佔外牆一半厚度及外牆表面,但外牆的作用是將大廈包圍,在外牆掛上或固定一些結構,不可構成逆權侵佔。
法官認為,鄺伯在案中沒有可爭辯的抗辯理由,故直接判他敗訴兼要支付原告訟費,同時下令他於28天內拆除鐵架。由於原告未能提出證據證明有何損失,因此法官不會要求鄺伯賠償。案件編號:HCMP18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