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億身家法庭多傾向公平分產

數億身家
法庭多傾向公平分產

謝霆鋒和張栢芝婚變一觸即發,攤分家產在所難免。曾被資深娛樂節目主持查小欣力斥貪得無厭的張栢芝,前日揚言無意瓜分謝霆鋒的家產,金錢是「多有多使、少有少使」,且絕無財政問題。律師謝連忠稱,若雙方已就財產分配及贍養費達成協議,便毋須法庭裁決利益分配。但雙方就家產及贍養費出現爭拗,法庭會以公平原則處理。

男做老闆 女愛買樓

貴為影帝的霆鋒,單是去年拍電影和劇集的片酬進賬便有3,000萬,他剛續約英皇八年,又袋了3億,他也是電影後期製作公司PostProductionOfficeLtd的老闆,該公司每年賺錢逾億。物業方面,霆鋒持有市值約1億元的舂坎角OceanBay大宅、市值約2,500萬元的西半山干德道金徽閣單位,以及中環擺花街8個舖位,保守估計總身家超過6億元。
張栢芝在2008年淫照風暴後全面息影,沒有收入,直至近日才復出,接拍了《最強囍事》、《河東獅吼2》等六部電影,進賬近6,000萬,又擔任三家廣告代言人賺約1,800萬元。雖然張栢芝早年曾置業保值,但數年前已出售。她今年4月以1.28億元購入中半山世紀大廈2座頂層,但有5,000萬元尾數未清;她與母親聯名的公司上月以1,770萬元買入跑馬地翠景樓一個1,300呎單位,但只付了定金而未完成交易。
律師謝連忠表示,法庭會以公平原則處理離婚夫婦的財產,「雙方要向法庭提供本身所有家產資料,好似樓宇、股票、現金等,再由法庭判決,多數係一人一半。今時今日贍養費都未必一定男方畀女方,亦有可能栢芝畀霆鋒,判決原則係有能力一方,每月繳付對方嘅贍養費,能夠維持離婚前生活水平」。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