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執業律師偕妻出售名下一個中半山物業後,指稱同時代表買賣雙方的地產代理,收受買家賄款,串謀詐騙賣方,令他夫婦倆損失270萬元。律師夫婦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地產代理索償。入稟高等法院索償的原告為任職律師的鍾慶滔及其妻葉慧娜,被告包括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以及兩名地產代理謝元亨及黃世光(均為譯音)。涉案物業位於中半山堅尼地道慧景臺一單位連車位。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物業於今年3月以1,080萬元,售予鄭毓芬及余寶渠。案件編號:HCA1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