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香港及SmarTone-Vodafone回覆本報查詢時均表示,未聽聞該科技公司及其提供的服務,亦沒有與任何公司合作提供客戶身處的位置。電訊盈科則強調絕不會向外間披露客戶個人資料。
大律師陸偉雄指,科技公司如透過器材在大氣電波入侵屬於電訊供應商的頻道,會觸犯電訊條例。另一情況就是利用黑客入侵電訊供應商的電腦偷取資料,屬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最高可判監五年。陸偉雄擔心事件或涉行賄等嚴重罪行。
而使用此服務的顧客需否承擔法律責任,陸偉雄表示要視乎顧客是否知情,但即使沒有犯罪意圖,卻已作出犯罪行為,故建議市民小心為上。
至於追蹤他人行蹤是否侵犯私隱?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指不評論個別事件,但指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是指可識辨在世人士身份的資料,一般而言,純粹電話號碼未必能識辨某個別人士身份,因而未必屬個人資料,而行蹤亦需配合其他能識辨身份資料,才能成為個人資料。《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