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列作頂證陳志雲的證人名單,終在法庭揭盅!如本報之前報道一樣,無綫高層包括電視廣播集團副主席方逸華及集團總經理李寶安等,都要準備作供;而一直在名單內的七名藝員證人,結果大出所料,獨欠葉翠翠。亦因控方改變策略,所有無綫職藝員一律會在尾聲才出現,存心觀星的讀者,還是要繼續等待。
共58人料審20天
控方昨向法庭呈交最新證人名單,證人共58人,並預計案件能於早前已訂的20天審期完成。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指,李寶安原被列為首名證人,但經考慮後,控方決定重排出場次序,先後次序為:贊助商、思潮員工、無綫員工、廉署人員及電腦技術員。電視廣播助理總經理區偉林、原名李夢蘭的方逸華及行政副主席梁乃鵬,是後加的最後三名證人。
其證供無助案情
名單上原有七名藝員證人,包括黎耀祥、佘詩曼、楊怡、葉翠翠、陳敏之、楊思琦及陳倩揚,現時只有葉翠翠被剔除,肯定不被傳召作供。據悉,葉翠翠向廉署所錄的供詞,全心護主,大致講及她以出席「陳總」陳志雲的活動為榮,即使不收錢,她亦不介意。估計控方是因相信葉翠翠的證供對控方案情無幫助,才會決定將她從證人名單中剔除。
58證人出場序
所屬機構*:負責奧海城的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證人:2位宣傳部職員蘇蔡潔蓮、區國恆
所屬機構*:瑪貝爾鑽飾有限公司
證人:2位傳訊部職員楊美寶、陳雅慧
所屬機構*:新濠博亞(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
證人:2位管理層職員余耀雄、許瑞雪
所屬機構*:思潮廣告製作有限公司
證人:4位現任及前任職員何黃明明、吳劍華、馮柏基、郭明珠
所屬機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
證人:31位,包括高層方逸華、梁乃鵬、李寶安、鄭善強、區偉林、何麗全、樂易玲、梅小青、陳禎祥、麥佑基、謝偉光、楊慧中、孫敏瑜、林嘉穎、鄧煒鵬、劉佩筠、曹紹濤、梁婉珊、鄺笑娟、丁子殷、黎小容、戴家璧、陳嘉莉、鄧子平、黎國強,藝員黎耀祥、佘詩曼、楊怡、陳敏之、陳倩揚、楊思琦
所屬機構*:廉政公署
證人:14位調查人員:莊家樂、黃國基、招啟明、張家耀、鍾嘉美、梁家恆、梁展豪、李慧儀、劉偉賢、李子豐、江以藻、梁健麟、祝宏德、王曉強
所屬機構*:入境處
證人:1人,周錦聖
所屬機構*:其他技術人員
2位,葉永強、葉懷宇
共58人
*註:控方將按機構次序傳召證人
資料來源: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