摑印傭案 問了220條問題官問得多被告脫罪

摑印傭案 問了220條問題
官問得多被告脫罪

【本報訊】高級督察妻子涉嫌掌摑印傭致嘴角流血,去年被裁定襲擊傷人罪成及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她昨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法官指原審裁判官過份參與盤問控方證人,包括問了印傭220多條問題,接近辯方所問總和,令人覺得裁判官不夠中立及審訊不公平。記者:彭嘉賢

法官湯寶臣在判詞指,原審的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黃國輝,對幾名控方證人均有大量直接提問,舉例報稱被掌摑的印傭,辯方問了她約240條問題,原審裁判官也問了120多條。
法官指印傭在控方引導下供出事件經過時,原審裁判官亦過份參與,問了印傭100條問題,並要求印傭指出身體何處受傷。法官認為裁判官參與程度及干預次數,令客觀的第三者覺得他失去中立及審訊有欠公平。

高院法官指原審裁判官黃國輝(小圖)過份參與盤問控方證人,令人覺得審訊不公平,判被告曾懷遠(左)上訴得直。

評估印傭誠信不當

此外,法官指裁判官評估印傭的誠信及可信性時有不當之處。印傭報案時向警員講述的事件經過,與她在庭上的證供有矛盾,裁判官認為是印傭不諳廣東話所致,可能與警員在言語溝通上有誤會,不足以影響她的可信性。
但法官指根據審訊時的錄音謄本,印傭作供期間曾用廣東話直接回答問題,由此可見她理解廣東話的水平應不會太低,裁判官不能單憑言語誤會便解釋到其證供有矛盾的原因。
案發時任職夜更助產士的女被告曾懷遠(37歲),被控於09年10月3日在九龍塘筆架山道依利沙伯大廈政府宿舍內,襲擊24歲印傭YuniAtik。被告被指不滿印傭日間打電話擾其清夢,於是深夜時分命令印傭搬家及按摩,令印傭僅有一小時睡眠,又要求印傭發誓對搬屋及受虐三緘其口,印傭拒絕,被告疑不斷摑她。
案件編號:HCMA6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