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權重較低 資本要求下降銀行獲鼓勵拓安老按揭

風險權重較低 資本要求下降
銀行獲鼓勵拓安老按揭

【本報訊】由按揭證券公司擔保的安老按揭計劃,將於下月初與有興趣參與的銀行簽約,銀行界消息稱,由於該計劃有按證公司為風險「包底」,等同購買了保險,故有關貸款會以較低風險權重,計算銀行所需資本。業界指出,巴塞爾資本協定二下,一般按揭貸款風險權重為50%,但安老按揭貸款僅為20%,變相鼓勵銀行參與提供計劃。
記者:劉美儀

若風險權重越低,銀行的資本要求亦會相應下降,惟安老按揭的具體風險及資本計算,銀行尚待與會計師進一步商討後再行定案。

風險只20% 一般按揭50%

銀行界指出,若安老按揭貸款的風險權重較一般按揭為低,理論上對業界參與有關計劃,有鼓勵及正面作用,惟此項業務屬新引入市場產品,亦非主流服務,主要是為持有物業長者,提供多一項穩定收益選擇,故相信風險權重即使較低,亦不會成為銀行大量參與貸款的動力。
金管局上周五就有關計劃發出的通函附件,有載列有關風險權重的數據。該局發言人回應說,通函是因應安老按揭計劃的特性而訂定。按通函附件二第六項所載,以標準化信貸風險評估基礎(STC)計算資本風險的銀行,凡資產負債表上的安老按揭貸款餘額,將遵照按證公司風險權重計算,現行比率為20%,而表外或未提取的信貸承諾,則按50%權重計算。
該局副總裁阮國恆向銀行發出的通函亦明確表示,銀行提供安老按揭貸款,資料可豁免上載於環聯信貸分享,即毋須列入正面按揭信貸資料庫內;而適用於按揭貸款審核的標準,如按揭成數及供款對收入比率等,不應施行在安老按揭貸款上。

毋須列入按揭資料庫

安老按揭計劃概念,是讓長者將持有的物業抵押予銀行,在繼續居住物業的同時,按月收取穩定收入,金額視乎協定的按揭年期;當年期屆滿或長者身故後,銀行便出售物業,若金額不夠彌補長者之前收取的款項和保費等費用,因有按證公司為差價風險「包底」,故借款人(長者)的承繼人,不會被追收差價。
消息稱,基於這項擔保令貸款等同按證公司級別風險,故風險權數降低亦屬合理。市場透露,按證公司近日已向有興趣參與計劃的首批銀行,發出最後簽約文本,料雙方於7月11日簽署,傳聞貸款息率劃一為最優惠利率減2.5厘。

金管局安老按揭通函要點

1.銀行表內未償還安老按揭貸款,根據按證公司風險權重20%計算

2.安老按揭貸款資料毋須在正面按揭信貸資料庫內分享

3.一般住宅按揭適用的按揭成數及供款比率等,不適用於安老按揭貸款上

4.銀行須就其安老按揭貸款向金管局作出定期申報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