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僭建無暫緩清拆

市區僭建無暫緩清拆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多番強調沒有特赦新界僭建村屋,又聲稱處理新界與市區的僭建物是一視同仁,惟將發展局昨日公佈的新界村屋僭建物指引,與現時處理市區樓宇僭建物的做法比較,就會發現「親疏有別」,最明顯是市區舊樓的天台絕對不會容許有半層「暫緩清拆」的僭建物。

僭建變相合法化

林鄭月娥連日來不斷擺出強硬姿態,表示不會特赦新界村屋僭建物,但發展局昨日公佈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建議指引,規管明顯較市區舊樓的僭建物寬鬆。發展局容許新界村屋的業主可以透過登記制度,將部份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僭建物「暫緩清拆」,而且沒說明「暫緩」多久,變相合法化。這類所謂風險較低的僭建物,除了3層高丁屋天台不多於半層的僭建物外,還包括由主體建築物伸建的簷篷、設有支柱的地下簷篷、天台與外牆的廣告牌等。
不過,當局對市區舊樓僭建物的規管明顯緊得多。除了沒有天台半層僭建物的寬免,政府去年12月31日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後,強制業主日後興建冷氣機支架、晾衣架和小型簷篷等小型工程時,必須委託合資格專業人士與承建商,否則即屬違法,可判最高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