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副市長受賄涉款過億

茂名副市長受賄涉款過億

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昨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案件擬審理兩天,並擇日宣判。他被控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項罪名,涉嫌受賄1,1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及4,100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兩罪數額相加逾了5,000萬元;另有違紀收入7,535萬元。由於涉案數額相當大,料判死。
現年57歲的楊光亮,被捕前一直仕途光明,經常以清貧樸素、忠誠專一等形象示人,在政府部門有不錯的口碑。昨日上午,法庭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其中約有20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當公訴人逐一列舉楊光亮的受賄事實時,楊受賄的數額、次數、行賄人的職位之高,都令旁聽席裏不時響起驚訝聲。他早前被揭保養兩個情婦,擁有14套房產、60多本存摺和1.3億元家財。
廣東《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