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 富邦 工銀亞洲銀行賣客資料

花旗 富邦 工銀亞洲
銀行賣客資料

【本報訊】去年八達通在未經同意下轉售客戶的個人資料牟利,引發公眾對保障個人資料的關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四份調查報告,指花旗銀行、富邦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及永亨銀行,在收集及使用客戶個人資料方面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在永亨銀行以外,其餘三間銀行更透過披露客戶資料獲得金錢得益,有關銀行已向公署作出書面承諾,作出補救措施。
根據08至09年間接獲的四宗投訴,私隱專員公署昨公開報告,發現花旗、富邦及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在《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沒有說明資料承讓人的類別,並在沒有取得客戶明確同意下向保險或直銷服務等第三者披露客戶資料以換取金錢利益。工商銀行更沒有依從投訴人拒收直銷訊息要求,在提出要求後的8個月內仍持續收到直銷電話。至於永亨銀行則將客戶資料交予非屬同集團的保險公司進行直銷活動。

綑綁式同意

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四宗個案的銀行服務申請表均只提供一個位置讓客戶簽署,這種綑綁式同意方式未為客戶提供選擇。除了早前已接獲執行通知的永亨外,其餘三間銀行均作出書面承諾,採取補救措施。
金管局發言人指,被點名的四間銀行已停止將客戶資料轉至第三方進行業務推廣,該局會繼續監察業界落實符合規管的要求。此外,公署早前主動對10間本地銀行的信用卡申請表進行循規查察行動,發現只有4間銀行的申請表,讓客戶選擇拒絕接受直銷服務,所有銀行均沒有讓客戶拒絕轉售個人資料一欄。蔣任宏對銀行未能跟從《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指引》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