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罪成七煞還柙智障事主:好!唔會出嚟犯事

虐打罪成七煞還柙
智障事主:好!唔會出嚟犯事

【本報訊】輕度智障青年被邀加入黑社會,但他欲退會時,遭禁錮及虐打,包括被迫口交及吞精,被毆至急性腎功能受損。涉案七名男女被控非法禁錮及蓄意嚴重傷人等七罪,其中四人否認控罪,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至下月6日判刑。事主對裁決表滿意,表示「好!起碼佢哋唔會出嚟犯事」。
記者:蔡曉楓 陸羽平

法官葉佐文裁決指事主的證供誠實可靠,而首被告邀請事主加入黑社會,根據法例就算未成功邀請亦屬犯法,因此裁定罪成。法官先替七名被告索取感化官、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等報告。
六男一女被告為高威文(29歲)、李蘭偉(20歲)、郭啟明(19歲)、李文財(19歲)、賴姓男被告(16歲)、李姓女被告(16歲)及李姓男被告(16歲),共被控一項非法禁錮及三項蓄意嚴重傷人罪,僅首被告被裁定非法禁錮罪成,郭啟明、李文財及女被告則罪名不成立。而女被告亦被裁定其中兩項蓄意嚴重傷人罪脫罪,另一項改為普通襲擊罪成。首被告被裁定煽惑他人加入三合會,及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成。他與第六被告同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次被告、第三及第五被告早前已認罪。辯方稱事件並無預謀,事主已康復,而次被告違反緩刑令,因沒有服食精神科藥物才失控犯案。

李姓被告(左)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由囚車押走。凌樹輝攝

被虐後腎功能受損

輕度智障事主(23歲)去年8月初獲首被告邀請加入14K分支「田心鵬」。他於同月12日到契媽元朗朗屏邨寓所表示欲退會,其後遭被告以煙頭灼身,逼吃倉鼠糧,禁錮在廁所。
翌晚事主又被膠管、爛凳腳、鐵鎚等施襲,用燙熱硬幣灼身及逼吃貓糧。8月14日早上,第四及第五被告將事主綁在一個地拖十字架後塗抹茄汁,其後首被告逼事主替一名男子口交吞精液。至17日事主逃脫,身體多處受傷及出現急性腎功能受損。
案件編號:DCCC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