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連環錯稅單地址六度查詢始改正 私隱專員:令人遺憾

稅局連環錯稅單地址
六度查詢始改正 私隱專員:令人遺憾

《私隱署報告》【本報訊】又到報稅時節,未有收到報稅表的市民要提高警覺。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一宗涉及稅務局的投訴調查報告,發現稅局處理一名納稅人的報稅個案時,職員錯誤更改納稅人地址,要在投訴人作出六次查詢後,才成功取回稅單副本。公署批評個案涉及稅局四個組別的職員連環犯錯,指摘稅局保持資料準確意識不足,令人遺憾。
記者:蔡建豪

有納稅人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稅務局,她在08年5月寄出報稅表後,截至同年10月仍未收到稅單。她先後四次發電郵向稅局查詢,卻未獲任何回覆,再致電稅局熱線查詢,多達六次投訴後,最終仍是要親身前往稅局,才取回她的稅單副本。

私隱專員蔣任宏批評稅務局未有立即追查錯誤投遞的稅單下落,增加投訴人個人資料被意外披露風險。黃賢創攝

稅局兩度發信致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發現,稅局的一名臨時職員A,在拆閱報稅表時誤把另一名納稅人的附件,夾附於投訴人的主報稅表中。當文件轉交至負責更新紀錄的職員B時,B也未有察覺投訴人的主報稅表及附件檔案號碼不符,把投訴人的稅單寄到一個錯誤的地址,後更因無法投遞退回稅局。
稅局另一職員C,在人手處理被退回的投訴人稅單時,終發現投訴人地址出錯,並根據投訴人僱主填報的地址,更新她在稅局資料庫的紀錄,但C將投訴人居住單位的「F室」,錯誤輸入為「A室」,令其後寄出的稅單再次投遞到錯誤地址。
到08年10月,投訴人多次向稅局查詢,稅務主任D沒有深究原因,只指示下屬根據錯誤地址,重複發出稅單副本三次,但都未被退回。直到投訴人親身往稅局,才發現地址出錯,稅局其後兩度發信向投訴人致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出,稅務局認為是次投訴屬處理人員粗心大意或錯誤引致的個別事件,他明白要完全避免人為錯誤不可能,但連環出錯反映稅局不同單位的職員,對保持資料準確的意識不足,因此不接受事件屬個別事件的解釋。

稅務局署理局長朱黃麗芬

未有追查稅單下落

由於稅單內包含納稅人多項敏感資料,稅局必須確保資料準確及防止外洩。蔣任宏批評稅局發現出錯後,未有追尋已寄出的投訴人稅單副本下落,以減低投訴人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惟鑑於稅局已採取補救措施,私隱專員未有向稅局發出執行通知。
稅務局發言人指出,去年4月已將更改地址一項,由附件改為納入主報稅表內。電腦系統的更改地址功能已作出改善,方便職員核對輸入的資料,也有主管人員主動覆檢更新地址的個案。

稅務局出錯經過

‧2008年5月:投訴人填妥報稅表寄回稅局
‧2008年10月15至29日:投訴人遲遲未收到稅單,其間向稅局發出4封電郵查詢
‧2008年10月30日:投訴人未收到任何回覆,在致電稅局熱線後,親身前往稅局取稅單副本
‧2008年11月:稅局發現投訴人地址錯誤,涉及4名職員連環出錯,兩度發信向投訴人致歉
‧2011年6月:私隱專員公署完成調查,批評稅局對保持資料準確的意識不足
資料來源:私隱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