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打虎受挫 謀上訴

證監打虎受挫 謀上訴

【本報訊】證監會打「老虎」受挫。原訟法庭接受TigerAsiaManagement的理據,裁定只有刑事法院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才可處理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等案件。不過,證監會質疑原訟法庭這項決定是否正確,打算提出上訴。
證監會指出,TigerAsia及相關員工不受香港刑事法庭的司法權管轄,若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就本案展開研訊,TigerAsia最終可免於遭受檢控,而TigerAsia不應享有免受檢控的豁免權。
TigerAsia成立於01年,是一間在紐約經營的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投資於中日韓市場,而全部僱員在紐約,在港沒有實質業務運作。

TigerAsia涉內幕交易

證監會指出,TigerAsia於08年至09年期間,涉嫌在股東配售建設銀行(939)及中國銀行(3988)的交易中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早於09年對TigerAsia及三名人員(BillSungKookHwang、RaymondPark及WilliamTomita)採取法律行動。
原訟法庭較早前已決定,法院並無司法管轄權處理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法例,昨日解釋原因,指只有刑事法院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才可處理。
但證監會指出,《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規定,凡任何人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有關條文,原訟法庭有權作出多項命令。證監會認為,法例並無規定須事先由刑事法庭或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出裁決後,才可尋求法院根據第213條作出補救命令。證監亦打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