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工人甫出獄涉強姦15歲少女,後夥同五名青年勒索16歲男證人及其父5.6萬元保釋金及律師費,更恐嚇證人。六名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缺席聆訊而面對拘捕令的首被告運輸工人判囚三年,第六被告另涉拒捕判監三年半,其餘被告分被判囚兩年半及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沈小民指香港是法治地方,需保障懲處犯人的制度,證人作供對於執行公義至關重要。惟眾被告以外來壓力影響證人,進行威嚇,罪行嚴重。事發去年7至8月間,被告依次為關偉強、陳天祿、林燕輝、麥鎮水、鄺炳杰及劉飛古,年介19至20歲。
案件編號:DCCC1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