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不滿紅磡一間時裝店拒絕替他修改恤衫衫袖,兩個月後仍深深不忿,到時裝店指罵店東「你唔使旨意做生意,我會燒你間舖」,將含有硫酸的通渠水潑向店東夫婦。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等候精神報告至下月8日判刑。店東夫婦暫時將店舖交親戚打理。一名女親戚向本報稱,女店東情緒仍不穩定,要長期穿壓力衣,不願見人,男店東留家照顧妻子。由於熟客流失,生意一落千丈。
案情指被告談剛強(60歲)去年3月光顧馬頭圍道環球時裝公司,購買恤衫後要求男店東袁健華(66歲)修改衫袖,袁表示沒此服務。5月16日被告再要求改衫被拒,被告情緒激動向袁說:「你唔使旨意做生意,我會燒你間舖。」女店東尹襯興(51歲)上前理論表示會報警,被告急步離開。
被告還押小欖
之後被告到藥房購買兩支通渠水,折返時裝店,將通渠水潑向店東夫婦。袁全身5%皮膚達二級燒傷,傷口留有疤痕。尹傷勢較嚴重,23%皮膚遭化學灼傷,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
被告因酗酒問題要求診精神科,現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件編號:HCCC3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