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道】為協助本地人民幣股票市場發展,港交所(388)設立的「人證港幣交易通」(TSF,即人民幣資金池),據悉,最快於未來兩周內,向首階段有興趣參與的3間發鈔銀行,發出TSF法律框架條款最後草稿,參與行須最少承諾參與18個月,估計三行合計兌換額約150億元人民幣。記者:劉美儀
參與銀行須最少提供港元兌人民幣外滙承諾12個月,其後若終止服務,須於6個月前通知港交所,故首階段「最低消費期」為18個月(12+6個月)。
買賣差價最闊300點子
參與行在參考市價水平後,開出的兌換買賣差價,最闊可達300點子;舉例說,參與行透過TSF開給證券行的兌換買入價,為每人民幣兌港元1:1.2,賣出價便可達1:1.23;本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現貨價(CNH),現時平均差價僅約30至40點子。
TSF的具體條款及落實,仍待港交所最終方案為準,業界人士指,因差價較市價闊,料TSF使用率不高,但其功用主要是提供人民幣備用兌換安排,或當市場欠缺流通性時,有銀行維持兩邊開價運作,亦讓沒有銀行兌換額度的較小型證券行,可透過港交所作中介的TSF機制,獲人民幣兌換,協助客戶參與人民幣證券市場。
據悉,港交所期望有關銀行收到法律框架條款後,盡快於本月底至下月初前落實簽署,然後進行系統測試及演練,料TSF最快可於9月推行,最終時間表要由港交所決定,亦視乎銀行對草稿內容,是否再作斟酌調整。
盼本月落實 最快9月推行
對於港交所快將提供TSF法律框架條款最後草稿,港交所及3間發鈔行均對市場傳聞拒絕置評。消息透露,三行承諾的兌換額粗略估計合共約150億元人民幣,各行兌換額各有不同,以本港人民幣存款最多的中銀香港(2388),承諾兌換額最高,滙豐次之,渣打銀行(香港)最少,其他與港交所商議的銀行則仍處初階。
因TSF機制是為支持手上沒有足夠人民幣的投資者,可藉經紀行向銀行以港元兌換人民幣,購買人民幣股票,故客戶沽售後要將套現的人民幣,「還原」為港元提取,人民幣資金則回籠至資金池內。消息說,中央結算系統(CCASS)戶口內,將對經TSF機制兌換人民幣購買的股票,加設識別記號,以分辨沽貨後的人民幣資金,須回流資金池內。
框架條款預料亦會列出特殊「不可抗力」因素下,參與行可暫停提供兌換承諾;舉例說,人民幣業務相關法規出現重大變化,又或假設金管局設定銀行的人民幣持倉淨額(包括長倉或短倉),佔其人民幣總資產或負債10%的上限,有顯著改動等。
人證港幣交易通概要
‧「人證港幣交易通」(TSF,即人民幣資金池),首階段3間發鈔銀行參與,港交所最快擬於未來兩周內,發出TSF法律框架條款的最後草稿
‧初步估計3行合計兌換額約150億元人民幣
‧參與銀行須最少提供港元兌人民幣外滙承諾12個月,其後若終止服務,須於6個月前通知港交所,即最少承諾參與18個月
‧參與行在參考市價水平後,開出的兌換買賣差價,最闊可達300點子
‧TSF最快可於9月推行,最終時間表要由港交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