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飛虎隊的51歲前警長梁家聲(圖),於04年在警察學校任教官時,因學員進行「沿繩下降」時受傷,遭處方「嚴厲申斥」及予「革職警告」。事後,處方又重提他欠債,指他不謹慎理財迫令退休。警長認為兩次紀律聆訊均未能聘法律代表,而且多項裁斷出錯,向警務處處長索償逾300萬元。
原告80年代加入警隊,曾夥拍前一哥鄧竟成,於84年寶生銀行劫案中剿匪。他於05年被迫令退休後,曾提出司法覆核但敗訴。終院09年裁定警察紀律聆訊不准聘用律師代表違憲,一度掀起被革職前警務人員翻案潮。梁昨亦引用有關案例作為爭拗點。
案件編號:HCA1006/11